
众多在西藏存在工作生活经历的友人, 都将此问题予以关注: 于离职之际把公积金加以提取之后, 往后是否还能够对其持续缴存呢? 实际上这种状况和每一个体的具体事例紧密关联。有的人是鉴于购房所需资金进行周转从而展开提取, 还有部分人是因离开西藏奔赴外地进行发展进而办理提取事宜。西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此情形有着明晰的规定, 不一样的状况于处理方式上存在差异。
依据西藏住房公积金对应的政策规定, 离职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后能不能继续做缴存操作, 关键就看你选用哪种方式去加以处理 , 若是因为辞别西藏转而前往内地打拼以此办理销户提取情况的, 公积金账户已然走向注销状态时, 这般便没有办法重新进行缴存了 , 处于这种状况下, 你的公积金所属关系业已终结完毕, 得要于新就业的城市按照当地所设定的政策去重新开设专门账户做出缴存行为。
1. 然而若是仅为暂时脱离岗位、立意于西藏之地持续开展工作, 那么便不提倡去办理提取事宜。2. 你能够挑选在西藏变更工作之单位, 全新的单位将会为你持续去缴存住房公积金, 先前进行缴存的记录亦不会出现中断之状况。3. 这般对于你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积累会更具好处, 毕竟缴存的时间历时愈长、余额数量愈多, 往后申请货款之时所能贷到的金额也就越高。
对于地处西藏的本地职工而言, 要是在离职的这个阶段暂时没能找寻到新的工作岗位, 那么也是能够犹如灵活的就业人员那般依自己的意愿去缴存公积金的行为, 以此来维持缴存的连续性。这样的一项政策对于众多的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体经营者来讲是极为友好的。

不少职工忧心离职提取公积金会对往后的缴存资格造成影响, 实际上这般的顾虑实在没必要。提取这一行为本身并不会对你重新进行缴存的权利产生影响, 关键在于你随后在哪个城市就业。
倘若你于西藏别的区域再度就业, 新单位依照规定为你缴存公积金就行, 先前的缴存年限能够合并计算, 不会对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造成影响。然而要是你已然办理销户提取并去往外地工作, 那就得依据新工作所在地的公积金政策重新开户, 缴存年限自新账户创建之日起重新计算。这般情形虽说不禁止你持续缴存, 可的确会损失一部分累计缴存时间。
西藏公积金在离职提取后是不是能够继续缴存, 这主要是取决于你个人制定的人生规划以及去向何方开始就业, 在西藏区域范围以内进行流动就业的情形下, 保留原来的账户然后继续去缴存是最为有利的,要是已经注销账户并且提取了或者是要去外地进行新的发展了, 那么就需要去遵循新工作所在地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 在这里建议你要依据你自身现如今实际的情况去极其审慎地进行选择, 要避免因为一时就先提取了从而影响到长远以后能够享受到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