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拉萨这边干了有三年活计, 到了上个月的时候才刚刚办理完离职手续,目前正处于在外租房居住的这种状态。很多住在西藏的那些朋友都跑来追问我, 说自己人都已经离开那个地方了, 还有没有任何可能把存放在个人账户里的公积金给提取出来, 主要是拿去支付房租的这笔开销。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确实可以这么去办, 但是相关的规定条件并不是特别宽泛和随意, 大家一定要紧紧盯着几个非常关键的要点往里面走。
在你离职之后, 如果你没有在西藏找到新的单位来继续帮你缴纳住房公积金, 同时你又确实存在着租房居住的情况, 那么你能够选择走无房提取的这种方式。其核心的要点在于你要提供出租房合同, 而且要确保你的租房行为是在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停止缴纳之后才发生的。
很多人在这里卡住了。离职前还在上班。账户还在缴纳费用。这时候去申请会被拒绝。必须等到停缴之后再去办理。通常需要等到来月就可以申请了。

针对租房提取这一事项而言, 在单次提取的额度方面是没有设置上限限制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在一年内只能进行一次申请操作。其可提取的额度通常不会超过上一个自然年度月平均工作收入的十二倍。至于更加精准且具体的执行标准, 则需要以西藏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该年度内对外公布的信息内容为准。
在材料这一方面, 需要身份证、离职证明或者社保停缴记录、租房合同以及本人银行卡, 只要把这几样东西全部备齐就可以了。目前拉萨、日喀则、林芝这几个网点全部都支持线上提交资料, 如果是不想多跑腿的话, 那么也可以利用手机来完成办理。
我自己在拉萨办理这个业务的时候, 把相关的材料递过去, 大概等到第三天的时候, 那笔钱就已经顺利地打到我的银行卡里面了。如果说你人是在西藏的其他地州办事的话, 具体的政策细节可能和拉萨那边有一点点的不一样。
为了安全起见呢, 建议你首先拨打那个12329的联系电话去问一下当地的那个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情况弄清楚之后再动手去做这件事, 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为理解不到位而白白的跑一趟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