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你在西藏地区购买了房屋之后, 如果想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 很多的人会在意一个非常关键的事情, 也就是到底需要你自己亲自去办理相关的业务跑腿, 还是也可以委托他人来进行代为办理?
这一问题被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地区的当地朋友所频繁地询问和讨论, 接下来我们要把在西藏全境适用的现行政策做一个清晰的说明。
按照西藏各个地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所制定的规定, 如果是进行购房提取公积金这个行为, 那么在原则上是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去线下柜台现场办理的, 拉萨城关区以及金川路的办事服务窗口这些地方都必须要进行人脸扫描验证, 整个办理环节是比较严密的, 所以通过别人代为办理的空间是非常小的,几乎没有可能。
但是, 各地级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比如在日喀则市以及山南市的部分网点, 如果本人确实没有办法亲自到场的话, 是可以接受通过提交委托书, 并且附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方式来申请办理代办事宜的。

如果你心里拿不准主意, 最好是先拨打12329这个电话把情况问个清楚明白, 这样才不至于白白跑一趟白辛苦。
如果你选择去办理代办手续的话, 那么通常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购房合同或者是发票、不动产权证、本人以及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积金联名卡。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委托这个事情必须经过公证才行, 手写的委托书是绝对不可以的。
那曲以及阿里地区的那些高海拔的县级区域, 公积金办事窗口的数量本来就不多, 所以出现申请材料无法成功递交进等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在出发之前呢, 一定要先打个电话去确认一下窗口是否正常地可以受理相关业务, 这样做能够省去相当多的麻烦事。
由于西藏这个地方地域非常广大, 而办理网点却相对比较少, 所以在准备提取公积金之前, 大家务必要先去确认一下当地官方是否接受委托代办的这种形式, 等到所有需要的材料都准备齐全了, 同时也把委托公证的相关手续都做好了以后, 即使是本人足不出户不需要亲自出门去跑流程, 一样也能够把公积金顺利完整地提取出来。